• 陈冷西:规范网络传播势在必行

  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《关于加强微博、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利用微博、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,应当取得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;微博、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。 此前,文化部印发了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,直接对准网络直播平台,规定直播平台须有许可证,主播要实名。两部门相继出台规定,对网络视听类节目和直播平台加强管理、明确监管办法,直指网络动态传播的混乱局面。 伴随网络…

    行业动态 2016年 12月 22日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028-8323-2696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

微信联系
微信联系
分享本页
返回顶部